國立清華大學修訂後「申請用印分層負責明細表」自即日起實施
國立清華大學「申請用印分層負責明細表」112年9月27日簽奉校長核定修訂,自即日起實施
用印分層明細表5月份更新版(資料如附件)
111.12用印簽辦單.odt
用印分層負責明細表-113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