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收到一份校外來文,認為非屬本單位承辦時,應如何處理?
A
:
1.
請承辦人填寫「收文退件單」(收文退件單請至
文書組
網頁下載,
)經單位主管簽章後連同公文送交文書組,以便改分予其他承辦單位。
2.
公文登錄人員至公文管理系統點選「校內傳遞」,將該公文「送文書組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