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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屬機關(構)、學校暨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報部公文缺失暨改進意見一覽表」暨參考範例各1份,請確實依「文書處理手冊」相關規定作業辦理。

 

主旨:
檢送「教育部部屬機關(構)、學校暨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報部公文缺失暨改進意見一覽表」暨參考範例各1份,並請確實依「文書處理手冊」相關規定作業辦理,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2年3月11日臺教秘(三)字第102020971A號書函辦理。

二、來函略以:

(一)各單位行文教育部,應以「函」辦理,勿以「書函」發文。

(二)契約(協議)書用印:以代表人名義簽約,蓋用校長職銜簽字章;以代理人名義簽約:蓋用代理人私章。

(三)確認受文者單位名稱,避免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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