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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申請及作業須知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申請及作業須知」,業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於114年8月1日修正發布,相關資訊如附件。

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提供電子檔案技術服務之單位名稱、地址及郵遞區號,電子檔案技術服務申請書記載之上開事項與刊登該等申請書格式之網站名稱、網址、申請書欄位,以及電子檔案技術服務委任書原定委託相關用詞。(修正規定第三點及第九點)

二、修正查詢申請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案件處理進度之方式及聯絡電話。(修正規定第七點)

三、修正電子檔案服務技術案件繳費方式及刊登繳費方式之網站名稱。(修正規定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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